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2010年5月17日上午9时,应西安市市委常委的邀请,我所刘瑞娟主任为西安市市委常委领导举办了一场《侵权责任法》讲座,就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将给政府部门工作带来哪些影响进行了讲解,西安市市委常委及各局领导出席了本次讲座。各位领导针对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侵权责任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踊跃的提问,刘瑞娟主任均做了详细的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讲座刘瑞娟主任首先阐明了侵权责任法颁布的意义、调整范围及现状。并针对社会上普遍关注的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讲解。不同于以往枯燥乏味的照本宣科宣讲法条的法律讲座,刘瑞娟主任为重要法条均辅以最近社会发生的热点案例加以说明,比如 “亲吻权”、“人肉搜索”等行为在《侵权责任法》中应如何界定。刘瑞娟主任对大量案件的讲解更加明晰了《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法条的深层涵义,同时在案例中再配以风趣、幽默的漫画,极大的调动了在场的市政府领导对《侵权责任法》的兴趣。讲座结束后,市政府领导普遍反映本次讲座内容务实,讲解方法轻松有趣,容易让人在笑声中牢牢记住《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内容,对今后在政府事务决策中有实际帮助作用。
为此,西安市工商局和交通局特邀刘瑞娟主任于5月23日举办了两场《侵权责任法》的讲座,均获得各界领导的一致好评。 |